發言人誣馬英九向組頭募款 民進黨判賠120萬元定讞
時任總統馬英九於民國100年間不滿時任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指他向賭盤大亨陳盈助募款,
提告求償。一審判梁與民進黨連帶賠30萬元,經上訴,高院更一審今天判梁與民進黨連賠120萬元定讞。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今天說,馬英九感到欣慰,感謝高院承審法官的判決。
全案緣於民國100年11月,壹週刊報導「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會地下賭盤大亨」,梁文傑據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以及上電視節目,對外指「馬總統密會組頭陳盈助並募款新台幣3億元」。
馬英九認為名譽遭損,請求梁文傑與民主進步黨連帶賠償新台幣200萬元並登報道歉;梁文傑主張發言前已經查證,且是就可受公評的事發表言論,主觀上無故意詆毀馬英九的名譽。
一審合議庭認為,梁文傑指馬英九向陳盈助募款的言論是參考壹週刊報導內容後的主觀臆測,未經合理查證,也無事證可佐,判梁文傑及民進黨連帶賠償馬英九30萬元,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判梁文傑及民進黨連帶連帶賠償馬英九180萬元,全案再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由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宣判,判梁文傑及民進黨連帶連帶賠償馬英九120萬元,全案定讞。兩造均未到庭聆判。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合議庭宣判指出,本案馬英九請求登報道歉部分,之前最高法院就已駁回確定,因此本案審理部分僅就求償判賠金額予以認定,全案不得上訴而定讞。
圖文來源 奇摩新聞
以下留言 是複製於奇摩新聞新聞內下的留言板
*********************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
1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