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修法 “初審”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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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修法初審通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同性婚姻平權的

《民法》修正草案,立委郭正亮提出修正動議,

將《民法》972條原先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條文保留,新增「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條文,

盼降低雙方衝突,最後初審條文照該版本通過,

但全案須經朝野協商。《民法》第972條是否修正引發爭議不休,

現行條文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案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為化解反同團體壓力,郭正亮提出修正動議。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也提出修正動議,改為「男女或同性當事人」,

最後按照郭正亮版本通過。稍早也通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提出附帶決議,

婚姻平權全部相關法案,通通送交朝野協商。最後以尤美女版本做為討論基礎,

併案審查。初審通過條文,包括採納尤美女版本的971-1條平等適用原則,

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民法或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

也平等適用民法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至於972條,則通過郭正亮版本,

保留原「男女雙方」條文,新增第二項「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條文。至於關於收養小孩的1079之1條,也加入反歧視條款,法院認可收養時,

不得以收養者性傾向、性別、性別特質等理由,有歧視之對待。

綠委蔡易餘提出的第八章同性婚姻專章,則對1137-2進行修正,

改為「同性婚姻,其親屬關係之建立、消滅與法律效果,

依本法規定」。(符芳碩、張文馨/台北報導)

影片觀賞

挺同民眾。趙元彬攝

 

圖文來自蘋果新聞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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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如臨大敵,派出10名警力貼身保護尤美女,

2016年12月26日13:08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近中午時分,召委尤美女宣布完成初審,將全案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尤美女等立委散會在委員會散會後,警方如臨大敵,派出10名警力貼身保護尤美女,其他立委也每人配備4名警察保護,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段宜康、林靜儀、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與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初審結束後,在大批警力保護下,前往挺同團體聚集的濟南路現場,群眾夾道歡呼相迎,高呼「美女我愛你」,現場彩虹旗海飄揚。尤美女對台下挺同民眾表示,這是我們的一小步,接下來大家還要繼續努力回到家中跟長輩多溝通,林靜儀則要大家「保持信心繼續相愛,等到法案通過後,通通給我去結婚!」,現場情緒嗨到高點。尤美女在結束講話後,在警方保護下安全返回立委研究室。(張文馨╱台北報導)

警方護送尤美女等人。劉耿豪攝

警方護送尤美女等人。劉耿豪攝

挺同民眾夾道歡呼。劉耿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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