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 賣屋 要繳奢侈稅 害屋主遭罰 房仲被起訴
台中一名陳姓屋主指控,他去年6月委託一名陳姓房仲售屋,
但房仲卻未告知他,該屋因是非自用、且持有未滿2年,
可能會被課徵奢侈稅,導致他去年7月以920萬元出售房屋後,
今年4月收受國稅局補稅和罰鍰通知,共要繳納115萬元,
他因此控告房仲涉嫌背信。台中地檢署認為,
陳男明知屋主出售房屋須課奢侈稅卻隱匿不說,
已涉犯背信罪,將他起訴。起訴指出,去年6月,
陳姓屋主將位於北屯區太原路上的一戶公寓,
透過妹妹委託有巢氏房屋台中美術館加盟店陳姓仲介(53歲)出售,
陳男隱瞞陳女出售該屋需課徵奢侈稅(特種貨物稅及勞務稅),
1個月後即以920萬賣出此屋。直到今年報稅時,
屋主收到國稅局通知補繳稅款,並以違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漏報稅款92萬元,另課23萬元罰鍰共計115 萬元,
屋主才知買賣此房屋有課奢侈稅問題。檢方認為陳男是專業房仲,
也明知有課稅問題,卻隱瞞不說,受託處理他人事務,
卻違背任務損害他人利益,依背信罪將他起訴。
【圖文翻轉自蘋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