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鬧自殺 3警消破門遭潑硝酸灼傷
3名警消到場救援時突遭酸性液體波及,手臂灼傷送醫救治。翻攝畫面
台南警消今晨5時46分獲報仁德區太子路一處住家有疑欲自殺案件,
警消到場準備協助屋內男子強制就醫時,男子突從屋內潑出酸性不明液體,
當場導致1名消防員和2名警員手部等處遭灼傷,緊急送醫救治,
幸都無生命危險;男子趁亂逃逸,警方查出該男為通緝犯,目前全力搜捕。
警方調查,向警消潑灑類似硝酸的陳姓男子(46歲)精神狀態有問題,
且是毒品通緝犯,今天凌晨先在住家持鐵鎚敲牆發出噪音,妨礙深夜安寧,
之後又反鎖3樓屋內欲跳樓自殺,嚇得家人報警求援。
警消獲報到場後,3名警員和3名消防救護人員站在3樓房前樓梯間與屋內陳男對峙,當警消第一次準備破門時,陳男突持鐵鎚和鐮刀從房內伸出,朝外揮舞作勢攻擊,警員見狀趕緊噴灑辣椒水;不到5分鐘,準備第二次破門時,陳男竟拿著一個咖啡色玻璃瓶衝出房外,把不明液體朝警消潑灑,在場警消紛紛閃避,並急喊:「撤退!撤退!」
傷勢較嚴重的仁德分隊林姓消防員(32歲)因躲避不及,右肩、右背等多處有3度灼傷,意識清楚轉入成大燒燙傷中心治療;黃姓警員則是雙臂灼傷,另一名游姓警員則是頭部有被噴濺,3人送醫雖無生命危險,但值勤過程卻飽受驚嚇。
警消事後進入陳男房間,發現房內有另一瓶屬管制物品的硝酸液體,研判應是透過咖啡色玻璃瓶分裝,陳男在情緒不穩狀態下,拿來當武器攻擊警消。
奇美醫學中心急診醫學部緊急醫療系統科主任郭炳讓提醒,不管是鹽酸或硝酸都是強酸性化學物質,會造成腐蝕性的熱傷害,因此突然被潑灑酸性化學物質或任何不明液體時,都需謹記「沖、脫、泡、蓋、送」原則,第一步先用大量清水沖掉,但沖洗時需小心別讓有害物質流到其他未受傷區域,造成傷害範圍擴大。
第二步「脫」則留意被噴有化學物質的衣服是否沾黏身體,千萬別硬扯造成皮膚二次傷害;第三步「泡」水降溫,減少痛楚,接著第四步用浸生理食鹽水的溼紗布「蓋」住患處,減少接觸外界環境,最後則是盡快送醫救治。(李恩慈/台南報導)
發稿時間:08:59
更新時間:22:18
圖文 翻轉自蘋果新聞 20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