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芸芸救父「擔保書」成史料
中國時報【李文正╱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5年來追討欠稅等各種規費高達4550億,
其中前太平洋電線電纜董事長孫道存因欠下近3億贈與稅不願償還,
卻被拍到與新婚妻子吳逸萍逛百貨公司,孫擔心被管收,找女兒孫芸芸當保人、
擬定分期付款計畫,行政執行署昨展示孫芸芸救父的擔保書,為這段歷史見證。當時詢問孫道存的筆錄。(李文正翻攝)
2009年9月3日,欠下鉅額稅款未繳納的孫道存,被拍到與嫩妻一道吃大餐、
逛百貨的奢持生活畫面,士林分署執行官立即「擬定計畫」,要求孫償還欠下的鉅額稅款,
9月21日,孫道存欠款到期日,他擔心被抓去關,先提出台灣銀行本票1億元,
希望能將剩餘的2億元分18期償還,但執行官不同意,而且孫有脫產行為,
要求他找人作保,孫道存找女兒孫芸芸做保人,到執行署簽下擔保書,
執行官為瞭解孫芸芸的還款能力,立刻向銀行查詢孫芸芸的存款,經確認她有能力擔保。
孫芸芸簽下「擔保書」後,孫道存沒有被管收,並且依計畫付清欠款,
成為執行署成功追討的案件,且因此案,立法院訂定禁奢條款。
行政執行署為展示15年來的成果,將當初孫道存欠款文件、詢問筆錄、
擔保書,當作「珍貴史料」放在透明櫃展覽,但因個人資料保護法,
芸芸兩字被塗黑,但依稀可見她簽下「孫」字,
內容則是「義務人(孫道存)如未按期繳清,
由具擔保人負責繳清及逕受強制執行之責任。」最後則有疑似孫女的簽名。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詼諧地說,這家被稱為「合法討債公司」的行政執行署最強的就是「擄人勒贖」
,因為他們藉由管收將欠錢的義務人抓去關,能夠快速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