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宗 17越童販運來台 人頭父母「隔空產子」
【綜合報導】移民署昨宣布破獲成立10年以來國內最大宗兒童販運案,有17名越南籍兒童,透過越南非法仲介偽造生父是台灣人、母親是越配的兒童出生證明,引進台灣,再由台灣人頭父母安排從事採茶、耕田等勞務,卻涉苛扣所得,前天將17對人頭父母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護照條例》送辦。不過,檢方對是否涉人口販運持保留態度,將擴大偵辦釐清。
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分隊長林瑞麟表示,去年8月,外交部中部辦事處受理一起台灣男子與越配在越南所生女兒、申辦中華民國護照案件,發現女童在越南出生時,登記為生母的越配根本在台灣,出現「隔空產子」離譜情況。
付21萬元拿假證明
該隊介入調查發現,2013年起有17名越南兒童的父母,以每名美金3000元(約9萬元台幣)至7000元(約21萬元台幣),透過越南當地非法仲介偽造孩童出生證明,再讓孩童以「依親」名義,取得中華民國護照。
林瑞麟說,17名孩童年齡從8至15歲,分別4男、13女,設籍南投縣最多共9人,其他分布在雲林、嘉義、高雄,其中3人因事件曝光被拒絕入境,3名入境後因適應不良回到越南,目前留在台灣有3男8女。17對人頭父母原本都不認罪,但被要求做DNA親子鑑定後,才鬆口坦承孩子不是親生的。
採茶耕田疑遭苛扣
專勤隊指,17中僅2人去上學,年紀最年小的8歲女童有上學,沒被安排工作,其他因言語不通,被安排從事採茶、耕田等勞務工作,例如採茶工作,一天可賺1000多元,所得卻遭人頭父母苛扣,形同遭剝削,先依人口販運等送辦,再由檢方認定。
不過,承辦本案的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對人口販運持保留態度,先以「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及《護照條例》偵辦。檢方調查,越配供稱這些兒童都是親戚的小孩,為了幫助小孩過較好的生活,才讓他們來台灣;另也查出,一名女童在南投幫人頭父母採茶,每天工資800元,但因感到白吃白住不好意思,才主動拿出一半工資給人頭父母。
雲林縣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昨對人口販運的說法也驚訝說:「怎麼會這樣?我有些不解!」她說,去年12月就派員查訪,確認這些兒童都有親戚照顧,沒有勞力剝削及照顧問題,所有兒童都留置在人頭父母處,由他們照顧,若有受剝削或虐待,早就安置了。目前這些兒童將待案件偵辦告一段落,再遣返越南。
喊冤稱領養親戚兒
南投縣一對人頭夫妻昨喊冤說,因僅2子,想要女兒,前年才領養越南哥哥的女兒,將她視如己出,「沒想到變人口販運,很無辜、很無奈!」
律師林瓊嘉指出,本案人口販運罪是否成立,須視有無勞力剝削、不正常獲利,以及親生父母是否真的無法撫養,才送孩子到另一個家庭,以兒童的權利當最優先考量。律師陳惠伶認為,若兒童來台目的是工作,卻沒薪水或薪水不對等,恐就觸犯人口販運。
兒福聯盟中區主任林武雄指此事「駭人聽聞,顯見出入境證件查驗出現漏洞!」外交部應與越南協商,更嚴謹查驗身分。他也呼籲,若鄰居發現就學年齡的孩子竟未上學,而在從事勞務,可撥打110檢舉。
外交部:加強審核
台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說,依《勞基法》未滿16歲為童工,僱主不得僱用從事工作。律師陳信宏說,《人口販運防制法》讓未滿18歲者從事勞動與報酬不相當工作,最重判7年徒刑,《護照條例》最重則7年徒刑,「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最重3年徒刑。
外交部說,台灣人與東南亞各國人民通婚情況日益普遍,為打擊偽造出生證明不法情事,已通令各駐外館處,加強「首次」申請護照者的審核,經查此案外館人員並無涉及放水不法。越南駐台代表陳維海說,不曉得此事,未做回應。
越南近年經濟成長速度不低,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率近3年都有6%以上,但人均年所得還是偏低,去年約6.8萬台幣,台灣近73萬台幣,越南不到台灣的十分之一。
越童來台流程
1.真父母找仲介
.越南非法仲介向越南籍兒童雙親收取3000至7000美金(約9萬至21萬元台幣)
2.偽造出生證明
.越南非法仲介偽造越南籍兒童是台灣男性和越配親生子女的出生證明
3.假父母辦依親
.台灣人頭父母替越南籍兒童申請來台依親
4.申請護照來台
.理中華民國護照,並引進來台
5.疑當童工剝削
.人頭父母安排孩童從事採茶、種田、美髮等勞務,並苛扣所得。《蘋果》訪查兩對人頭父母,他們否認苛扣,指兒童是越南親戚子女,此舉為協助脫貧
註:11名越南籍兒童目前仍留置人頭父母家中,將遣返回越南
資料來源:移民署台中專勤隊、
圖文翻自 《蘋果》採訪整理 201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