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 LINE加班1則訊息至少1分鐘加班費
國內傳出首例勞工以LINE對話紀錄申請加班費成功!
新北市有一名勞工假日常接到僱主用LINE傳訊息給他,
要他交代工作給其他勞工,遭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有加班事實,
判定僱主須發給2598元加班費。3年前傳出國內首例因為通訊軟體加班過勞死後,
勞動部開始重視通訊軟體造成的加班問題,並訂定相關指引,
指勞工可以提出通訊軟體(如LINE)對話紀錄向僱主申請加班費,
但勞工多認為憑LINE訊息申請加班費是「天方夜譚」。
新北市有一名電子零件製造業廠務助理,前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資遣,
一氣之下蒐集相關證據,向資方請求加班費,雙方勞資調解破裂後,
合意交付仲裁。新北市勞工局說,該勞工主張平日及假日常需配合公司通知員工加班或取消加班,這些工作並非公司所稱「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因此提出LINE對話紀錄,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新北市仲裁委員會日前做出仲裁,認定勞工平日下班及假日用LINE通訊紀錄聯繫,確實受僱主指揮監督,屬於加班時間;但應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算,仲裁委員會依通訊軟體對話頻率、次數、通話秒數,並參照《勞基法施行細則》,將通訊軟體紀錄短暫者工時至少以1分鐘計算,認定勞工平日加班了358分鐘、假日加班了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2萬5200元計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勞動部說,勞資合意交付仲裁的案例不多見,每年不到10件,且只有權利事項(即法律規定項目,例如欠薪、欠加班費)才能交付仲裁。勞資雙方合意仲裁後,仲裁結果具有民事一審判決效力。(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