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擴大究責 徐光曦難逃懲處 蔡友才財政獎章遭註銷 破天荒
中國時報【呂雪彗、王姿琳╱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會議,督導小組認為財政部及金管會,
不能以兆豐未予通報就可完全免於責任追究,要釐清並追究財金首長的政治責任,
「卸任及現任都不排除」。另金管會懲處的6人中並無徐光曦,知情人士表示「徐光曦一定有責任!」
財金首長也有責任
財政部昨日並註銷蔡友才獲頒的一等財政獎章,並追繳獎章及證書,
此為財政史上首個被追回的一等財政獎章案例。據了解,
兆豐銀已密集和律師研究對蔡提告民事求償,最快周五(23日)兆豐銀董事會將決議對蔡友才提告。
蔡友才在今年3月底最後一天上班,前財長張盛和以
「致力提升公股事業經營績效與資產品質,績效卓著」表揚,
也是張盛和任內對行庫董事長發出的唯一1枚一等財政獎章。
不過才半年時間,就因兆豐銀案決策失當而被撤回,看起來格外諷刺。
現任卸任都要追究
行政院昨召開兆豐銀行督導小組第五次會議,據悉,
原要作成追究張盛和、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王儷玲等人政治責任,
但因事證仍不明確,也有人認為督導小組不宜追究政治責任,只需查明真相,內部因意見分歧,最後未作成政治責任追究結論。
不過,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說,財金二部會負有金融監理及公股管理責任,不能以兆豐沒通報就免於責任追究。
督導小組要求必徹底查明兆豐是否如金管會及財政部所稱在今年5月18日及8月4日之前確實沒有通報此案,也會進一步調閱文件檔案、詢問相關人員來釐清相關首長的政治責任。
懲處名單恐再加3人
督導小組會中認為,除已遭行政處分的6名相關人員外,
兆豐銀經紐約州金融署(DFS)認有嚴重疏失期間,前後總經理徐光曦與魏美玉,
及至遲去年10月已知情的兆豐金副總經理陳松興,3人的行政責任應納入究責範圍,
將進一步擴大行政處分範圍。另2012∼2014年總稽核也納入追究範圍。
知情人士表示,兆豐銀總經理是負責法遵事宜,董事長負責內稽內控,
發生事情遭DFS實地檢查時,都是徐擔任總經理,「徐光曦一定有責任」。
昨天會中,兆豐金董座張兆順報告上任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清查紐約與箇朗分行、
巴拿馬分行間的包括銀行間交易及客戶匯款兩大類的所有信用交易金額及筆數的調查結果,
發現2014年巴拿馬分行與紐約分行之間信用交易金額合計為4.91億美元,
惟紐約分行報送DFS時誤繕為44.91億美元,亦即外界所稱2013及2014年度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及巴拿馬分行間交易金額為115億美元,實際上為75億美元。